出租汽车、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第十七期)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9-06-06     来源: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净化运输市场,维护健康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在机场、渡口桥、密地桥、长寿路、客运中心、清香坪、河石坝等地设立执法点位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等违法行为治理,现对近期被查处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文明服务、合法经营,自觉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2019年4月25月,攀枝花市方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曾*驾驶川DT1920号车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计程计价设备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于2019年4月26日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4月29月,唐*波驾驶川D99C76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2天,于2019年4月30日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4月29月,余*驾驶川D29C67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2天,于2019年4月30日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4月29月,伍*发驾驶川D79E39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2天,于2019年4月30日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4月29月,王*松驾驶川DFF820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2天,于2019年4月30日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4月29月,刘*驾驶川DX9176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2天,于2019年4月30日处4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5月9月,庞*驾驶川D2L512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2天,于2019年5月10日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5月9月,刀*才驾驶川D8Q583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5天,于2019年5月13日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5月9月,欧*洪驾驶川D1Y611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6天,于2019年5月14日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5月9月,杨*军驾驶川DYH202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6天,于2019年5月14日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