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第十一期)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9-03-15     来源: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净化运输市场,维护健康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在机场、渡口桥、密地桥、长寿路、客运中心、清香坪、河石坝等地设立执法点位持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等违法行为治理,现对近期被查处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文明服务、合法经营,自觉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2019年2月14日,攀枝花市宗升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吴*勇驾驶川DT2488出租汽车甩客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被处2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3月11日,候*兵驾驶川DEQ962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被扣押车辆2天,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2月21日,陈*宽驾驶川D98009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9天,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2月22日,徐*华驾驶川DYU658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4天,于2019年2月25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2月22日,驾驶员彭**驾驶川D6Z197长安小客车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案,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被扣押车辆4天,于2019年2月26日处罚10000元罚款;

  2019年3月4日,张*生驾驶川D86270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3天,于2019年3月6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3月4日,田*斌驾驶川DFW763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3月6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8日,陈*玲驾驶川DD5279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18天,于2019年1月25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14日,袁*军驾驶川DFT057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9天,于2019年1月22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16日,李*柱驾驶川DCY376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9天,于2019年1月24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18日,龙*平驾驶川DEW926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12天,于2019年1月29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