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第九期)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9-03-06     来源: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净化运输市场,维护健康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在机场、渡口桥、密地桥、长寿路、客运中心、清香坪、河石坝等地设立执法点位,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等违法行为治理,现对近期被查处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文明服务、合法经营,自觉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2019年1月20日,攀枝花市万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李*恩驾驶川DT2083出租汽车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于2019年1月24日被处5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23日,攀枝花市万利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韩*涛驾驶川DT0515出租汽车拒载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1月25日被处1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25日,攀枝花市新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魏*君驾驶川DT2155出租汽车拒载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1月29日被处2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22日,攀枝花市天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杜*合驾驶川DT2006出租汽车拒载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2月1日被处2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30日,攀枝花市新发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胡*岑驾驶川DT2299出租汽车拒载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2月1日被处2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15日,张*枫驾驶川DX0177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11天,于2019年1月25日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21日,李*荣驾驶川DLM050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8天,于2019年1月28日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21日,鲍*娟驾驶川DX8896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4天,于2019年1月24日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21日,王*寿驾驶川DCX969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8天,于2019年1月28日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1月24日,余*英驾驶川DJ5162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1天,于2019年1月24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