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行为曝光信息(第八期)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9-02-22     来源: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净化运输市场,维护健康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在机场、渡口桥、密地桥、长寿路、客运中心、清香坪、河石坝等地设立执法点位,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等违法行为治理,现对近期被查处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文明服务、合法经营,自觉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

  2019年1月23日,驾驶员杨*驾驶川D6N299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案,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被扣押车辆7天,于2019年1月29日处10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9年2月5日,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何*东驾驶川DMT128号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以及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案,由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管理规定,于2019年2月5日处500元罚款、停运学习1天的处罚。

  2019年2月5日,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李*富驾驶川DMT010号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由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管理规定,于2019年2月5日处200元罚款、停运学习1天的处罚。

  2019年2月5日,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王*驾驶川DMT096号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由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管理规定,于2019年2月5日处200元罚款、停运学习1天的处罚。

  2019年2月5日,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安*莲驾驶川DMT099号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由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管理规定,于2019年2月5日处200元罚款、停运学习1天的处罚。

   2019年2月5日,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候*军驾驶川DMT007号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由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管理规定,于2019年2月5日处200元罚款、停运学习1天的处罚。

  2019年2月5日,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白*勇驾驶川DMT089号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由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管理规定,于2019年2月5日处200元罚款、停运学习1天的处罚。

  2019年2月5日,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刘*国驾驶川DMT112号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由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管理规定,于2019年2月5日处200元罚款、停运学习1天的处罚。

  2019年2月7日,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黄*林驾驶川DMT058号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由米易县顺达运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管理规定,于2019年2月7日处500元罚款、注销该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的处罚。

  2018年12月30日,周*驾驶川DSW110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1月22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月11日,莫*亮驾驶川DET7852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1月28日被处3000元罚款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20日,荣*华驾驶川DBW139号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于2019年1月28日被处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