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3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3-07-10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7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3年度第二次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涉及土壤污染、违规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无证收购危险废物。

  今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线索,攀枝花某钒业公司作为土壤环境重点、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在明知厂区地块土壤中六价铬、钒超标,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处于不可接受风险水平,未及时启动修复治理且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导致超标地块污染物渗出,渗出液中六价铬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500余倍,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5000余倍,污染物由开发区雨水沟经马店河进入金沙江。市生态环境局查实相关情况后,将该案件移送市公安局,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年3月,米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夜间巡查时,发现5辆大货车均装载钒钛磁铁矿洗选后产生的尾矿。经查,尾矿来自攀枝花福钛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没有核实受托方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情况下,将5000余吨尾矿交由米易县山众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贮存,山众物流现场管理负责人陈某擅自将尾矿交由湾丘彝族乡热水村三组村民徐某某运输至热水村七组作为土地改良使用。市生态环境局鉴于其违法行为被及时终止,该企业属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已及时改正,未对环境造成影响,按照相关法规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今年2月,市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后查出,宋某某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及不具备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资格的情况下,驾驶小型改装面包车先后从东区、盐边县、米易县等地的摩托、汽车修理店收购废机油,直至2月15日被执法人员挡获并接受进一步调查。至查获时,宋某某已收购废机油0.56吨,由执法人员联系合法企业转运处置。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宋某某行政拘留7日。(记者 陈愉)

审核: 雷雨阳   责任编辑: 陈蓝